杏彩体育合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规划
发布时间:2024-01-03 17:34:09 | 次浏览
杏彩体育第一条 为加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合理配置烟草市场资源,更加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秩序,保护烟草制品经营者、消费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合阳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所称合理布局是指:在合阳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按照“合理配置,公开、公平、公正,方便消费,先后有序,便于管理”的要求,根据本地经济、交通、消费水平及零售市场分布特点等情况,加强零售户数量与卷烟销量变化趋势的分析研究,不断提高合理布局的科学性。
第三条 本规划所指烟草制品零售点(以下简称“零售点”),是指依法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卷烟、雪茄烟、消费类烟丝零售业务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开展烟草制品零售经营业务的场所。
第四条 本规划适用于合阳县行政区域内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设置与管理,适用于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申请、审查、决定等。
合阳县烟草专卖局实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应当遵循本规定,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一)合法依规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不得超越权限增设附加准入条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市场导向原则。结合辖区实际,不断优化市场结构,防止大起大落,发挥好许可制度对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作用。
(三)服务社会原则。以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以满足社会需求、方便消费者购买为根本,实现辖区便民全覆盖,适当照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树立烟草责任的社会形象。
(四)分区规划原则。采取“最小化市场单元模式”,加强对烟草制品零售点与相关市场因素变化趋势的研究分析,在合法依规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修订更加科学合理的布局规划新模式,确保疏密适当。
(五)动态平衡原则。要适应城镇化建设和人口迁移等新形势的要求,按照尊重历史,立足现状的前提,不断优化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要明确本次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的目的在于优化布局结构,解决局部区域零售点过多、过小、过密突出问题,通过合理布局规划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第六条根据辖区规划、经济发展、市场成熟度、消费需求、人口数量、区域功能和交通便利等因素,零售点布局采取“总量+间距+限制性条件”的模式予以设置,将辖区以最小市场单元网格划分为饱和区域、过渡区域、发展区域、特殊功能区域。
(一)饱和区域:零售点规划数量进行“总量+距离”控制,现有零售点数量超出规划数量,该区域保持冻结不状态,直至零售点数量降为符合过渡区域管理要求。
(二)过渡区域:零售点规划数量进行“总量+距离”控制,现有零售点数量达到规划数量后,有注销、收回等情形导致数量减少后低于规划数量,实行“退一进一”原则且需遵循以下规划:
1.城市人口密集,人流量大的繁华商业街道,同街道临街商铺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少于30米;
2.人流量较小的一般街道,同街道临街商铺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少于40米;
3.非主要街道的偏僻商业街道,同街道临街商铺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少于50米。
(三)发展区域:零售点规划数量进行“总量+距离”控制,现有零售点数量未达到规划数量,申请人可以按照法定条件和合理布局要求申请办理:
1、除饱和区域、过渡区域以外的县城区域零售点的间距不少于50米,乡镇区域零售点的间距不少于50米;
2、农村社区(行政村),人口达到125户以上的,设置零售点1个,人口达到250户以上的,可设置零售点2个,零售点间距不少于100米。
(四)特殊功能区域:零售点规划数量进行“总量+间距+限制性条件”控制,火车站、汽车站、客运中心候车室临街店铺具备对外临街经营条件,则按照所在位置所属的区域路段标准进行设置。若属于内部经营场所,不具备临街经营条件,面向内部经营,结合合阳县特殊功能区域的实际情况,最多设置1个零售点。
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规划距离的限制,但不放宽总量标准,按照“一店一证”设置零售点:
(一)城区街道实际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主营为烟、酒、副食类的超市、商场,承诺不改变经营范围的。
(二)乡镇街道实际经营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主营为烟、酒、副食类的超市,承诺不改变经营范围的。
(三)宾馆酒店达到星级以上的,内部单独设立便利店且对内部经营的零售业态,可设置1个卷烟零售点。
(四)临时性大、中型工程建设工地人数达到500人以上的,需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一个工地只设一个零售点,烟草零售许可证办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工程备案施工期限,工程建设完毕,须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交回并办理歇业手续。
(五)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和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改造等客观原因造成零售点经营地址变化或者不符合现行合理布局规划的规定杏彩体育,持证人申请变更到原发证机关辖区内其他地址经营的。
第八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距离标准放宽为本《规定》第六条对应区域距离设置标准的50%,但不放宽总量标准:
(一)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退役军人(持有转业或证件,以转业、证颁发日期为准,两年内有效)、军烈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成员),持有军队、政府及其机关部门颁发、出具的合法有效证件或证明,只能享受一次优抚政策且必须由本人坐店经营。
(二)较高级别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和肢体残疾,且确属家庭经济困难(相关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的残疾人(符合下列条件)。
以上特殊群体特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稳定收入来源、确属家庭经济困难(相关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且未享受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放宽政策,需由本人(或直系亲属)经营。
4.较低级别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和肢体残疾且可以从事一般社会工作的;
3.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零售业态属于“娱乐服务类”的企业或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情形的除外)或者个体工商户,及其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的;
5.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6.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7.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8.依据《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被列入“黑名单”的申请主体,应当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9.根据《陕西省烟草系统干部职工及其亲属从事卷烟零售活动规定(暂行)》,存在不得从事或参与私人营利性卷烟零售活动的情形。
1.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独立的,包含但不限于经营场所与客厅、餐厅、厨房、卧室、阳台、楼梯间、储藏室等日常生活场所不相独立(农村自建房有临街固定经营场所的除外);
2.无临街敞开式经营门面的经营场所或经营场所位于住宅楼内,不属于一楼平层对外开放式的经营性用房的;
4.地下室、车库、楼梯间、过道、楼道、门道、流动摊点(车、棚)、活动板房、报刊亭、易拆除的临时搭建物、易拆除的分隔店铺、违章建筑、危房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已标示的待拆建筑、占用公共消防通道等场所;
5.经营场所主营业务与预包装食品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互补营销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五金交电、装潢装饰、美容美甲、洗涤护理、医药卫生、药妆医械、电子商品、文化体育、音像制品、家电家具、通信器材、金融证券、仪器仪表、金银珠宝、纺织服装、中介劳服、寄卖典当、车辆维修、汽车租赁、传真打印、茶楼棋牌室、花卉水果店、彩票店、餐饮店、奶茶店、面包糕点、水产酱杂调味品店、粮油店、劳保用品店、机耕农具、洗车(店)场、洗浴、保健按摩、KTV、台球室、婚庆用品、祭祀用品、物流快递、废品回收、烟花爆竹等;
6.生产、销售、存储、运输有毒有害及容易造成烟草制品污染的物品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油漆化工、农药、洗涤、中草药、汽车美容、生鲜蔬菜、生鲜肉品、盐焗食品、海产品、家禽、兽药饲料、宠物用品及服务等;
7.经营场所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关注、购买、吸食烟的,包括但不限于母婴用品店、文具店、玩具店、零食店、书店、青少年培训机构、游乐园等未成年人聚集场所;
1.利用自动售货机(柜)、游戏机或者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或变相销售烟草制品的;
1.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及进出通道口两侧向外延伸距离小于50米的经营场所;
第十一条 本规划所称“经营场所”,是指从事烟草制品销售、交易、储存的地方,具备卷烟经营的基本设施、设备如卷烟展示柜,包含对外经营区域及仓储区域。
(一)本规划规定的卷烟零售点间距的测量方法:卷烟零售点间距是指两零售点间可步行路线的最短距离,以经营户门面出入口中心为起终点,向两侧可通行道路顺延测量。
(二)中、小学校、幼儿园周围测量标准,是指以幼儿园、中小学校日常可通行的出入口中间点为圆心,50米为半径的距离。
(三)位于不同市场单元路口拐角异侧或分界线两边的零售点,间隔距离应满足两个市场单元中的较大距离。
(四)本规划规定的同街道双侧直线距离的测量办法:从临街商店正门(即全开放式,位于商店正方向,能够正常出入商店具有醒目标识的门)到临街不同侧商店正门的直线距离。
第十三条 本规划中的“中、小学”,是指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实施初、中等教育的各类学校,包括普通小学、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等;“学校、幼儿园周围”是指中、小学校、幼儿园进出通道口两侧向外延伸一定距离的区域;“进出通道口”是指学生正常进出校园的校门,含正门、侧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及常年关闭的边门等。
第十四条 本规划生效前已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不符合本《规划》规定的,依照信赖保护的原则,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继续有效。不符合中小学周边零售点设置规定的到期不予延续,新设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即存零售点积极迁移的给予一定照顾政策。
第十五条 本规划“利用信息网络渠道销售烟草制品的”中的“信息网络渠道”,是指淘宝店铺、微店、QQ、微信等多媒体信息网络渠道销售商品的平台。
第十六条本规划中的“以上”、“以内”、“不小于”、“不超过”、“小于”包含本数。
第十八条 本规划有效期为五年,在本规划运行过程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发生变化,或卷烟市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合阳县局可依据区域发展前景、经济水平、消费能力、卷烟消费需求等因素,每半年开展综合评估,并适时对规划内容予以修订。
第十九条 本规划自2024年1月16日起施行。原2022年12月5日实施的《合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合烟专发〔2022〕38号)同时废止。本规划实施前已受理尚未办结的零售许可申请,仍按照《合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合烟专发〔2022〕38号)办理。
自然村(雁村、沟北村、西陈峪村、南永宁村、北永宁村、浪后村、坊庄村、白家寨村、善家洼村)
自然村(合义村、侯卒村、三汲村、莘村、陌西村、白眉村、百东村、太枣村、北马家庄村、王家洼村、临河村)
自然村(护难村、北伍中村、龙泉村、城后村、下坊村、朝阳村、休里村、同堤坊村、杨村)
自然村(中王村、山阳村、南蔡村、北王村、俭泗村、王村矿、柳池洼村、下洼村)
自然村(南长益村、北长益村、西同鞮村、三池村、南龙亭村、洞芝咀村、段庄村、安坪村、新堡村、吉家咀村、潘家山村、南太册村、南庄村、上洼村、如意村、辛庄村 文王村、杨家庄村、张庄村、屯里村雷家洼村、杨河村、南庄村、太乐村、三河新村、七里村、一矿生活区、东庄子村、安家庄村、南伍中村、庄头、中原头村西南金桥煤矿)
自然村(鹅毛村、马庄、孟家庄村、后咀村、项村、北知堡村、临皋村、曹家坡、殿下村、白灵村、西卓子村)
全兴寨村、蔡苜村、金营村、富礼坊村、导基村、朴鲁村、西休村、申庄村、团结村、峪渠村、黑东村、北黑池村、营里村、幸福村、峪北村)
自然村:(南顺村、北王庄村、宋家庄村、行家庄村、北顺村、韩庄村、北沟村、秦庄村、牛庄村、坡南村)
自然村:(福德村、赵家村、贺家庄、岳庄村、灵井村、灵泉村、大伏六村、和阳村、坤龙村)
自然村:(紫光村、党定村、安家堡村、雷庄村、卓里村、上东阳村、西吴村、南吴村、崔李杨村、郭家坡村、北党村、富平村、路一村、路二村)